行业聚焦

KTV告音集协垄断背后的版权江湖
发布时间:2020-06-29

       一起垄断官司在KTV行业激起水花。广东八家KTV企业诉音集协垄断,近日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。据南都记者了解,这是国内为数不多KTV企业告音集协垄断的案子。

       梳理双方过往纷争可推至2008年年底,当时音集协一次性起诉了北京200家KTV歌厅,而后开始大规模维权。近些年来,其它权利人也不断向KTV企业发起诉讼。

       为何KTV频频成被告?在一份判决书里,一名经营者提到,市场的版权收费主体不一,歌曲的权利主体数以万计,企业很难悉数获得授权。面对不同权利人频繁起诉,有KTV经营者才赔完钱又被告;有人无奈应诉,请求法院酌情轻判;有人选择退场,离开这个行业。

      为了摆脱垄断争议,音集协尝试作出改变,近两年几次表态将健全正版曲库,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。6月22日,音集协发布公告:今年将免收卡拉OK场所因响应政府要求,在疫情停业期间的著作权使用费。

       市场上何时有针对卡拉OK行业的正版曲库?如何平衡版权保护与使用的利益冲突?种种疑问背后是版权江湖上各方势力胶着的现状。

       根据著作权法规定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使用他人作品,权利人依法维权无可厚非。但在经历一起又一起官司后,KTV企业为何还会侵权呢?

       南都记者采访了解到,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指出卡拉OK使用的音像制品应当是依法出版、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。一般而言企业购买的点播设备(VOD)都会自带曲库,但这些歌曲并未获得完整授权。“目前国内市场买不到供KTV使用的合法正版曲库,经营者都在用盗版,所以(权利人)一告一个准。”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。

       每年交纳许可费,但音集协至今无法提供正版曲库,这是很多KTV业主感到疑惑且不满的地方。在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中,有KTV经营者表示,VOD设备里自带上万首歌,所涉及的权利主体数以万计。无论哪个KTV经营者均不可避免存在未经授权使用歌曲的情况,而KTV经营者无法改变这一现状。

       作为国内唯一的音像作品集体管理组织,音集协成立之初正是为了破解这一困境。上个世纪80年代,卡拉OK从国外传入中国后得到快速发展。但自2003年以来,唱片公司与卡拉OK经营者的版权纠纷不断升级。而集体管理组织制度的重要价值在于,权利人可授权音集协由其代为收费和发起维权诉讼;卡拉OK业者则通过与音集协签约获得一揽子授权,以此提高大规模获取许可的效率。音集协的会员单位先后“出走”,非会员合法维权,这让很多KTV经营者颇为苦恼——在向音集协交钱外,又必须增加额外的许可费,否则难逃官司。

       今年2月,曾有天津的法官统计发现,从2015年到2019年,裁判文书网上涉KTV著作权侵权案件受理量约6.77万件——尤其从2015年到2017年,相关案件数量呈翻倍增长态势。一名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曾专门研究过此类案件的特点。他告诉南都记者,所在的法院每年审理涉KTV侵权案约几百件,同个KTV经营者被不同原告起诉,一个案件刚完结赔了钱又被起诉。“不光被告是熟客,原告也是熟客。”据他观察,从音集协到公司及个人维权,批量诉讼主体呈现多元化特点。在起诉前原告往往有备而来,KTV企业基本很少胜诉。

       南都记者了解到,一般原告会委托代理人和公证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到KTV包房点播涉案音像作品,并对播放过程进行摄像,后期刻录成光盘作为证据。同一段时间,取证人员可能连续造访多家KTV歌厅,而后由权利人发起大规模诉讼。KTV企业如何规避侵权风险?该法官助理指出关键在于经过权利人授权,他建议企业更加尽到谨慎义务。比如在与音集协等签订合同时,与之沟通提供授权许可的歌曲列表清单,并明确授予的权项是什么。


相关行业聚焦